邵阳市中心医院血液透析机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日期: 2025-01-20
项目概况: 邵阳市中心医院血液透析机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shaoyang.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2月 14日 9 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邵阳市中心医院血液透析机采购项目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邵财采计[2025]000013号
3、委托代理编号: XYSY-ZX-2025-01
4、采购项目预算(人民币):1500000.00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医疗设备
6、评标方法:þ综合评分法 ¨最低评标价法
7、合同定价方式:þ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8、合同履行期限: 签订合同后90天内交货
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
¨投标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详见采购需求)。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号 | 包名称 | 标的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标的预算(万元) | 最高限价(万元) | 节能产品 | 进口产品 |
1 | 邵阳市中心医院血液透析机采购项目 | 血液透析机 | 详见(采购需求) | 10台 | 150 | 150 | 否 | 否 |
说明: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
(1)所投设备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
(2)所投设备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第二、三类医疗器械必须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或备案)证。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文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