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3-01 17:30,在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为珠海市香洲区节能促进中心公开选取节能技术服务中介服务机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此项目采用多选一的直接选取方式,项目业主将在报名的若干家中介机构中,自主选定一家作为中选机构,未被选中的机构不应有任何异议。
- 项目业主
珠海市香洲区节能促进中心
- 采购项目名称
香洲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审服务
- 中介服务事项
出具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报告评审意见
- 投资审批项目
否
- 采购项目编码
440402MB2C0927X2402050548
- 项目规模
- 项目规模说明
报香洲区发展和改革局进行节能审查的项目,即项目建设地址在香洲区范围内,且年综合能源消费量5000吨标准煤以下、1000吨标准煤及以上(或年电力消费量500万千瓦时及以上)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 所需服务
节能技术服务
- 服务内容
按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23年第2号)《广东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粤能规〔2023〕3号)《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系列工作指南》(2018年本)及采购人有关管理及技术要求,组织专家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报告)进行节能评审,并出具节能技术评审意见。
- 中介机构要求
仅承诺服务即可
- 其他要求说明: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组织章程及管理规章制度规范、合理、完善;近3年(2021-2023年)正常经营,具备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无不良信用记录。2.拥有一支熟悉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有关政策、具有节能工作经验的专家团队,从事节能咨询服务的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人员不少于5人,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熟悉节能工作的人员不少于2人。3.具备节能专家库,提供专家库人员不少于20人,专家库专业领域需涵盖石化及化工、电子信息、能源、新材料、电力、给排水、环境工程、热工量测及自动控制。4.近3年(2021-2023年)有节能相关业绩,承接开展过节能报告编制、节能评审、能源审计、节能量审核、能源管理培训等工作;承担的项目节能报告取得省、市节能审查批复。5.近3年(2021-2023年)承担过年综合能耗5万吨标准煤(当量值)以上项目节能报告编制工作。6.提供评审服务方案,编制科学、合理、详尽。7.评审工作要求:(1)中选中介服务机构在采购人发出业务通知及项目的节能报告等相关资料后须在3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意见,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评审任务并出具节能技术评审意见。(2)节能报告需采用专家评审会的方式进行评审,会议场地一般应在珠海市香洲区组织召开,如遇特殊情况,可组织线上评审会。(3)组建专家组。根据项目类型、所属行业及专业领域筛选相关行业专家,选取3名或以上(一般为单数)专家组建专家组,应包含行业相关专业的技术专家、热能或电气专家以及能源经济专家,各专家应明确各自分工,设组长1名。(4)对于建设性质为改建、扩建、迁建等类型项目,以及有必要踏勘现场的项目,应组织现场踏勘。(5)中选中介服务机构需督促节能报告编制单位在专家评审会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按照专家组意见及评审要求修改到位的节能报告,按时向采购人提交节能技术评审意见、节能报告修改稿等资料,并保证所提交各项资料符合采购人的有关管理和技术要求。(6)评审延期、终止。中选中介服务机构需保证节能评审的进度,遇特殊情况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判断是否需要采取评审延期、评审终止的处理方式,并报采购人批准后采取相应处理。A.评审延期。若编制单位无法在评审会后10个工作日内将节能报告修改到位的,需在评审会后10个工作日内向中选中介服务机构提交评审延期申请,中选中介服务机构向采购人报告并经采购人批准后可视情延期。B.评审终止。若编制单位经延期后也未能提交节能报告修改稿,或是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的节能报告修改稿无法达到审批要求的,中选中介服务机构需向采购人提交终止评审申请,并经采购人批准后对项目评审采取终止处理,节能报告退回上报单位。(7)回避事项。若中选中介服务机构曾就委托项目提供过咨询服务,或有其他利害关系的,可能影响评审公正、公平的情形,不得作为本项目的评审机构,并应主动提供回避事项的证明文件交由采购人,经采购人同意后,由采购人按回避替补原则调整项目的评审工作。(8)中选中介服务机构在服务协议到期后,应在到期后1个月内完成采购人所有委托的项目,不能完成的应退回给采购人重新安排任务,未完成的项目不计算费用。如因采购人原因终止服务的,中选中介服务机构应及时将采购人所有委托任务退回,未完成的项目不计算费用。
-
- 服务时限说明
无要求,按照合同双方自行约定
- 服务金额
暂不做评估与测算
- 金额说明
该服务金额为上限金额,服务期限为节能评审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服务金额包括:会议场地、会务、食宿、交通、专家、评审人员评审费等全部费用。具体按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审项目结算,先由中选中介服务机构于节能评审项目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书面报送费用结算情况(提供电子版),采购人于15个工作日内审核通过后支付给完成评审任务的中选中介服务机构,具体支付时间以财政审批付款时间为准。单个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审服务费用不超过人民币1万元;每完成一个项目结算一次;且服务期限内节能评审服务总金额不超过20万元。
- 选取中介服务机构方式
直接选取
- 是否选取中介
否
- 有无回避情况
否
- 截止报名时间
2024-03-01 17:30
- 业主单位咨询电话
珠海市香洲区节能促进中心(登录后查看)
- 采购需求书下载
暂无附件
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已经向符合资质条件的在库中介服务机构的业务授权人手机号码和中介专属网页发送通知,诚邀符合资质条件的在库中介服务机构登录中介专属网页进行报名。
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4-02-20
文章推荐:
四川省南充市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快速检测实验室及重点专业共建共享(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九采油厂2024年产能建设工程节能审查服务项目
吉林市丰满区2024年农村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
中节能环境 启源装备 滚刀 采购项目采购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