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海港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秦海资规告字(2024)11号
经海港区人民政府批准,秦皇岛市海港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一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M2) | 规划 用途 | 出让 年限 | 规划指标要求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土地单价(万元/亩) | ||
容积率 | 建筑 系数 | 绿地率 | |||||||
2024-07 | 兴民街以北、兴世路以西 | 62668.65 | 工业用地 | 50 | ≥1.3 | ≥40 | 5%-15% | 750 | 3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欠缴土地出让金、严重失信的个人和企业及法律法规或我市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联合申请的必须提交联合竞买协议书。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设有底价)。
四、2024-07号地块该宗地执行标准地+承诺制管控指标出让,根据海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2024-07号标准地+承诺制地块管控指标的相关意见》,标准地管控指标:投资强度≥300万元/亩;产出标准:项目属于 C门类制造业,要求亩均税收不低于25万元/亩;能耗标准:(一)非两高项目。1.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000吨标煤以下,且年电力消费量500万千瓦时以下的项目,项目建设单位可不编制单独的节能报告,可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申请报告中对项目能源利用情况、节能措施情况和能效水平进行分析,节能审查机构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不出具节能审查意见。2.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000吨标煤以上、5000吨标煤以下的项目,工业增加值能耗≤1.0832吨标准煤/万元。3.年综合能源消费量5000吨标煤以上的项目,工业增加值能耗≤0.78吨标准煤/万元。(二)两高项目。对全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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