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1、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市肥城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救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项目
2、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分标段;
3、预算金额(最高限价):总预算金额90万元。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采购需求:在肥城市内对2024年种植玉米开展重大病虫害防治的药物、肥料采购,由供应商按甲方要求提供符合要求的杀菌剂、杀虫剂和部分肥料;发放明白纸到户并指导使用;能够承诺按要求送货到指定位置。
(二)技术商务要求
一、商务要求
1、供货期:自合同签订并收到采购人通知后7日内完成全部货物供货工作。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2.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经营者,具有完成本项目生产或供应能力;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若为生产商须具备:农药登记证(登记作物含玉米)、农药生产许可证或农药生产批准文件、农药产品标准证。
(2)投标人若为代理商须具备:农药经营许可证和所代理产品生产商的农药登记证(登记作物含玉米)、农药生产许可证或农药生产批准文件、农药产品标准证。
2.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相关响应文件均将被认定无效。
2.5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credit.shandong.gov.cn)(投标单位如非本省注册,则提供所注册省份的)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无效(以投标截止日当天网站显示的内容为准)。
2.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投货物的生产商(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为中小微企业,参加报价的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按照不同标的物及生产商逐项列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政府采购政策
3.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出台的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
3.2、监狱企业和戒毒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于投标文件中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
3.3、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如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其在电子标书中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将在成交公告中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3.4、强制采购节能产品
本项目采购的产品中如有属于财库〔2019〕19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品目清单中以★标注的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供应商必须投报节能产品,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及相关认证信息截图,否则视为报价无效。强采产品不给予价格扣除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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