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电梯维保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立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工业路523号福大怡山文化创意园北区3号楼101二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8月1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LQ20240275
项目名称:电梯维保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0.44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0.44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1 | 电梯维保服务 | 3 | 104400 | 年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否 |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维保服务期三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 不适用本项目
节能产品: 不适用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 不适用本项目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适用本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要求(谈判文件其他地方要求与本条款要求不一致的,以本条款要求为准):a.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若按附件内容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b.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c.供应商可刪减承诺事项,如刪去承诺第 1 项的,则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2、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且许可项目至少包括电梯安装(含修理)或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至少包括曳引驱动乘客电梯,许可参数范围需满足额定速度≥2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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