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发布时间:2024/2/28 9:46:28
投标截止时间:2024/3/19 9:00:00
产品名称 | 采购量 | 产品描述 | 产品文件 | 图片 |
---|---|---|---|---|
灭菌器 | 1批 | |||
微波消解仪 | 1批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KZB2023177-1
项目名称:微波消解仪等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8.6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8.6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允许 进口 | 数量 | 合同包 预算单价 | 合同包 最高限价单价 | 投标 保证金 |
1 | 1-1 | 灭菌器 | 否 | 1台 | 29000.00 | 29000.00 | 2860 |
1-2 | 微波消解仪 | 否 | 1台 | 257000.00 | 257000.00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容量:50-60升,立式结构,底部带脚轮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后开始至双方合同义务完全履行后截止。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节能产品,适用于本项目,按照财库[2019]19号文所附品目清单执行。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本项目,按照财库[2019]18号文所附品目清单执行。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采购包1)。监狱企业,适用于(采购包1)。促进残疾人就业,适用于(采购包1)。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①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投标人为经销商的,投标货物若属于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二类医疗器械,也可提供《二类医疗器械的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一类医疗器械,则无须提供此项;②投标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应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应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注册登记表应提供)。所有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2、根据榕财采[2021]52号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规定,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特此说明。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2月27日 至 2024年03月05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中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121号华福大厦写字楼4层)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3月1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3月1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中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121号华福大厦写字楼4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项目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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